主题阅读 点击: 2018-12-26
【导语】018宁德福鼎市委组织部招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组织员3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8月21日~27日截止。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程序,供您参考。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在1972年8月21日至2000年8月21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政策规定;
7.中*员;
8.2018年8月21日前常住户口在福鼎市;
9.具有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大专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近三年内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人事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报名程序
(一)福鼎市委组织部党群科现场报名(福鼎市委二楼;联系人:王居明、魏凯;联系电话:0593-7860016、7810312)。
(二)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应与报名岗位条件设置相一致,若有不实之处,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三)报名材料
1.《福鼎市公开招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组织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提供的党员身份证明;
2.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2张;
3.此次报名免交报名费。
体检、考察和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公共题面试的办法,结合考生报考岗位,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若人选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且符合该岗位条件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直至取满名额。体检、考察工作由福鼎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分别与桐城街道、太姥山镇、龙安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限届满,经考核合格后经三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聘用合同。对连续两年年终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或工作严重失误的、或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予以解聘。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一般不得提出辞职,因特殊情况需要辞职的,应当提前1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经市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研究批准,同时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被聘用人员年工资列入财政预算,工资由市财政按3万元/人·年的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