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_司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辅导:法治与民主

主题阅读  点击:   2019-03-06

司法考试网权威发布司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辅导:法治与民主,更多司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辅导:法治与民主相关信息请访问国家司法考试网。

【导语】为了帮助各位考生系统的复习司法考试,全面的了解司法考试的相关重点,整理了司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辅导:法治与民主,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法治与民主

  一、社会主义民主的含义

  社会主义民主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掌握国家权力、享有民主的国家制度。这种民主与以往的民主有着重要的区别:

  第一,它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多数人的民主,因此,它是真正的多数人的统治;

  第二,社会主义民主有着丰富的内容,人民不仅仅在政治领域对国家事务享有管理权,而且还对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其他领域的事务享有广泛的管理权;

  第三,人民对社会主义民主的享受,不仅有法律上的保障,而且有物质上的保障。

  二、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和基础

  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和基础,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产生的前提。

  2.社会主义民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的保证。

  3.社会主义民主能够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参政意识、权利意识的提高,促进守法意识和护 法意识的提高。

  三、社会主义法治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

  社会主义法治对民主的保障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社会主义法律确认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

  2.社会主义法确认和保证了人民群众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

  3.社会主义法规定了各国家机关的权力、程序和责任,有效地保证权力的正确运用和约束权力的滥用。

  4.社会主义法制裁危害民主制度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主义民主。


本文来源:http://m.dddnc.com/content/175355/
相关文章
推荐内容
上一篇:2019江西省公务员考试_江西省印发2019年江西自考课程安排表的通知
下一篇:[教学研讨会活动主持词]教学研讨会活动主持词怎么写
Copyright 3d彩票网-福彩3D字谜总汇|福彩3D字谜图谜总汇大全|福彩3D预测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